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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税减半;小规模纳税人10万变15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5%变2.5%,研发加计扣除75%变100%!
作者:admin  日期:2021/3/9 13:48:25 人气:57 评论:18 标签:

增值税起征点调增15万

全年180万的免征额度

2021年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也就是说小微企业100万以下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2.5%。)
有2个点需要注意:

1、15万免税只是免征增值税,没有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人也不适用。
2、免征了增值税则不用缴纳附加税费了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进能源、交通、电信等基础性行业改革,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收费水平。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坚决整治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得扰民渔利,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行。
运用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健全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02
新旧变化政策对比
一,新政策
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
旧政策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新政策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现政策
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三,新政策
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现政策
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x进项构成比例x 60%
四,新政策
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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