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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开通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业务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3〕56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密切配合,依托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开发的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为非居民纳税人提供跨境人民币缴税服务,解决非居民纳税人此前须在境内进行纳税申报、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外币结售汇以及因汇率变动需要补税和退税等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非居民纳税人的缴税便利度。
现有二种方式实现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一是跨境银联电子缴税;二是跨境银行端查询缴税。具体操作如下:
一、跨境银联电子缴税
纳税人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后,开具缴税凭证,选择云闪付缴税,生成缴税二维码,通过云闪付APP关联的信用卡实现扫码缴纳税款。
二、跨境银行端查询缴税
纳税人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后,开具缴税凭证,选择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并将税款划汇入境内指定银行和指定账户,境内指定银行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人缴税信息,将税款缴纳国库。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