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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问题
1.我单位处理清理一批固定资产,现在能不能进行3%减按2%的备案?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无需办理简易征收备案,填写申报表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相应减免性质按业务实际填写。
2.逾期报财务报表怎么申报?
答:通过电子税务局主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根据逾期的属期调整申报月份后,补报财务报表即可。
信息报告类问题
答:可点击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选择按汇总开具,调整日期查询开具即可。
来源:北京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