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UMN CLASS
1.更正申报来得及
在汇算清缴期内(5月31日(含)前):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
在汇算清缴期后(6月1日(含)后):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需要补缴税款的,应自汇算清缴期后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2.收入口径的差异
关注企业所得税申报的营业收入与增值税当年累计申报销售额是否一致。如果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大于/小于增值税销售额的,记得要具体分析是填报错误等非正常原因,还是会计核算、税会差异等正常原因。对于数字填报错误产生的两税营业收入差异,要及时更正申报,确保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申报完整。
【例1】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小于增值税销售额:提前全额开具跨年度的房屋租赁发票(未发货提前开票、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处理等)
【例2】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大于增值税销售额:跨年度对外借款到期一次性返本付息。
3.会计报表利润数与申报数不一致
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是基于企业会计利润基础上作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因此,根据填报规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13行次应当与利润表相关数据一致。当二者不一致时,记得要查明一下原因,对申报错误的报表进行更正申报。
【提醒】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3行“利润总额”应与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一致。
基础信息表“103资产总额”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中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应与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一致。
4.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其他”
(1)《期间费用明细表》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综合设计的,由于表单长度有限无法穷尽所有的期间费用明细科目;
(2)《期间费用明细表》中所列明细项目,已基本涵盖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如果纳税人确实找不到对应项目,可填报至“其他”行次,只要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据实填报,则不会产生影响。税务机关对“其他”行次占比,并无硬性规定。
5.没有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检查一下
年度申报时,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限制或禁止行业的填报。其中,资产总额单位是万元,从业人数是按全年季度平均值填报,限制和禁止行业应参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判定。只要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准确填报上述栏次,电子税务局将为您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享受小微优惠。
【提醒】纳税人年度申报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104从业人数”若与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的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不一致,且导致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发生改变的,应先更正第四季度预缴申报表。
【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6.新收入准则的差异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统一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并分为按时段履约与按时点履约。目前,税收上收入确认与原收入准则(2006年版)较为趋同,主要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等规定处理,与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时间、金额方面存在差异的,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
【提醒】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45行“六、其他”:填报其他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项目金额,包括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发布)产生的税会差异纳税调整金额。
7.税会差异原则
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时,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收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
8.申报“必填”事项(不仅限下列事项)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必填表,认真填报,影响后面申报表的填写。
(2)《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除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应都为0,即使刚注册登记未发生经营活动也会有财务费用。
(3)《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属于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如第1行第1列“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一般情况下不应为0。
(4)《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表,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事项,均需填报本表。
9.仔细检查申报表是否
(1)各表的填报口径(不仅限下列事项)
如《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适用于发生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及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发生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并按税收规定为减免税收入的(如国债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调整。处置投资项目按税收规定确认为损失的,本表不作调整,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纳税调整。处置投资项目符合企业重组且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本表不作调整,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进行纳税调整。
(2)各表常见事项细节填报(不仅限下列事项)
【例1】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8行“(六)利息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的金额。填报时不包括向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
【例2】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10.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同时填报
无论是自产外购货物还是外购货物,在视同销售时,只要同时考虑视同销售收入与视同销售成本,将二者填写在填写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相应位置即可,其差额不需要在申报表中反映。
11.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12.亏损企业也需要享受优惠政策
如企业当年度无论是盈利或亏损,只要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的条件的,就可以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13.日常优惠政策的选择
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含一次性扣除,下同),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初期提列较多的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和加快抵减企业所得税,但是总体抵减企业所得税税额没有变。
对企业而言,从总体上看并没有减少税负,但税负前轻后重,实际享受了税收递延缴纳之利,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换个角度理解,更像是政府给予了企业一笔无息贷款。
实务中,企业处于亏损或者亏损弥补期限或者处于企业所得税减免期间,尽量有必要进行合理判断和选择是否享受,或者部分享受,或者预缴是享受汇算清缴时不享受。
14.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通过填报A107000系列表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备查资料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15.以前年度申报更正
需要更正以前年度申报表的,应从更正起始年度起逐年更正以后各年度申报表。未按要求更正申报的,将对纳税人历年亏损、捐赠支出等以前年度结转数据产生影响,导致纳税人申报错误。
16.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来源:小陈税务08
本文网址:http://cydljz.com/products/425.html